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測量(取水頭位置調整后增加部分)
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測量(取水頭位置調整后增加部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21-GFKC-00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發(fā)行國家債券,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測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測量(取水頭位置調整后增加部分)。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
2.3. 建設內容(以招標人最終確定的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為準):(1)取水頭位置向上游調整,新選址取水頭至取水泵站、取水泵站至轉輸泵站、取水泵站至空港凈水廠的管線、取水泵房測量等,測量長度4.5公里;(2)護岸及順壩段進行1:200加密測量,測量長度8.5公里;(3)管線規(guī)劃調整,從取水泵站至凈水廠段,地形圖測量長度2公里;(4)為減少樹木遷移,管線規(guī)劃線為調整,帶狀地形圖測量12.6公里;(5)新增顧鄉(xiāng)加壓泵站一處,測量面積約25000平方米。
2.4.服務期限:10日歷天。
2.5.質量標準:合格。
2.6.招標范圍:包含地形圖、護岸地形圖、護岸縱橫斷面、水下測量等全部工作內容。
2.7.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并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工程測量甲級及以上資質或測繪地理信息局核發(fā)的測繪資質(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測量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測量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并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證明(2020年06月-2020年11月),須含有查詢方式及相關信息等,如在網上查詢不到相關信息,其投標將被否決。如潛在投標人所在地區(qū)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查詢未聯(lián)網,須提供當地社保部門開具的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有效證明材料(加蓋當地社保部門公章并提供對方聯(lián)系電話)以證明其為本單位合法在職人員,如不提供或經核實存在弄虛作假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以先后順序為準)。
3.4. 投標人(企業(yè))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5.投標人(企業(yè))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不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存在行賄犯罪記錄,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6.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3.7.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 01 月15日至2021年01月21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宜國發(fā)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qū)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項,獲取招標文件將被拒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5)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6)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7)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8)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測繪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一經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情況,取消本項目投標資格。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2月5日9時30分。
5.2.開標地點及方式:遞交至宜國發(fā)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qū)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cebpubservice.com)、宜國發(fā)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發(fā)布。
7、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建國街311號
聯(lián)系人:李女士
聯(lián)系方式:0451-51160376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fā)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群力第四大道399 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lián) 系 人:寇丹、曲檸
電 話: 0451-84215818
電子郵件:Dept1@guofa818.com





